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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4 共查到经济史 税相关记录14条 . 查询时间(0.166 秒)
绍兴黄酒生产技术低,无论酒厂、农家均可酿制,造成了酒坊在城乡角落零散分布的特点;且绍酒产量不如白酒固定,酒商经常出现欠税和逃漏的现象。加上沦陷后酿坊资力大不如前,经营出现较大困难,官商之间对抗日益激烈,基层税局面临国家增收和产业恢复的双重任务。
新行业的发展可为政府提供新的税源,而税收的征管又会影响到行业的发展进程及经营形态。交易所在晚清民初兴起之后,政府以抑制投机、调剂供需为由,迅速仿行西方交易所税及交易税,将之纳入税源体系之中。交易所税与交易税两者属性不同,前者属营业税性质,后者属行为税性质。在交易所税方面,北京政府在1921年颁行税法,又经南京国民政府修订,重点在上海开征。所得税收额度有限,但税法基本得以实施。征纳双方交锋最为激烈的...
本文以张家山汉简为基础材料,全面研究了西汉授田制度与田税征收方式。西汉继承了秦朝的军功赐田和授田制度及其田税征收方式。授田以名籍为准,数量依然是每夫一顷,军功爵者则依次增加,但级差复杂;明确规定二百四十步为亩,土地一经授予即归私有,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内买卖、赠予、世袭。以授田为基础,西汉继续实行定额田税制度,并更具有时代特点:明确规定按顷计算、按户征收;改实物税制为实物、货币并举而以货币为主的制度。...
宋代桑税考论     宋代  桑税  桑功  正税       2009/3/25
宋代桑税肇端于晚唐和五代十国时期,除与桑蚕业、丝织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关以外,唐宋之际两税法制度的变迁是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在宋代赋税体系内,桑税是国家正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税方式北方以桑功计量,南方则依据桑地征收。桑税的出现是土地作为征税对象进一步细化的结果,也是宋代两税区别于唐代两税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农民税费过重问题曾是历代政权更迭的主要导火线之一。费大于税、费重于税的现象可谓司空见惯。 中国古代的行政性收费源头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的周代。夏商两代,政简人稀,国用节俭,没有在正税之外另行收费。到了周代,因“政府组织扩大,职务亦较多,设官分职治军”,财政支出随之增加,赋贡两项正税已不足敷用,便在正税之外派征了“罚布”等10余种行政性收费,从而开启中国历史上行政性收费的先...
中国古代水资源税初探     水资源税  中国古代       2008/12/17
从自然水体到可利用的水资源,转换过程中附加了人们的劳动价值,因此,征收水资源税被认为是当代资源管理的进步,并被普遍接受。其实我国早在两千年前已经出现了水资源税的概念,这里将讨论水资源税的起源和演变。水资源税在灌溉水税的征收上表现最为明显。灌溉通过水利工程才能实现,工程的兴建和维护都需要经费投入,古代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或由政府出资,或集体组织兴建,获得灌溉的农田因而提高了产量,所以受益农田较之其它...
随着西方理财新知东播中土,西方财税知识体系,尤为清季各界人士所熟知。为解决国内税制弊端,清季朝野各方积极移植西方税制,将划分国家税、地方税作为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筹备预算制度的要政加以推行。在国内固有制度与外来新制难以衔接的背景下,时人划分两税的学理资源,几乎大部分取法于日本、欧美等国。两税划分的过程中,由于对西式税制学理认知角度差异以及固守本省利益的需要,中央与各省在两税划分标准、税制分级等问题...
中国农业税历史评价     历史评价  中国农业税       2008/10/23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农业税是我国历史赋税最早的一个税种。农业税主要是以征收实物到折算税金的税收形式,经过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至今4100年的历史演变过程,农业税成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剥削和压迫农民的工具。1949年全国解放以后,国家对农业税征收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农业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目前,在我国跨入21...
二、假税的征收办法和税率问題"假税"。这是租借国有土地者向政府交纳的租税。可称之为国租。它和私家"地租"有别,和"田租"的性质更为不同。西汉中期,自武帝开始,特别是从昭、宣以后,封建政权把国有土地出租的情况,多有出现。据记载,当时官府屡屡颁布诏令"假民公田"。"公田"亦称"官田",均指封建国有土地。汉代的"公田"包括多种:有"苑囿园池";有"江海陂湖";有未辟"草田";有无主"荒地";还有一种是武...
田税是封建国家的重要财源之一。正确认识汉代的田税,这对我们研究封建剥削和整个封建生产关系的源流变化,至为重要。在封建土地私有制与土地国有制并存的汉代,其田税大别之可分为"田租"、田租"附加税"和假税三项。本文不拟对汉代的田税制度做全面论述,仅就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做一历史考察。不妥之处,请同仁们指正!一、轻田租和文帝十余年不收民租问题"田租",这是土地所有者向封建国家交纳的地税。汉代的田租之轻,古人...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之受田宅律文,其实施对象是汉初军队系统的复员人员,而非全国人民,是“法以有功劳行田宅”精神的具体体现;“授田”授予前属于国有,授予后即归被授者私有。“授田”现象在历代王朝基本上都有过,有的是土地国有制,有的则是土地私有制。汉代国家一方面承认民户对土地的所有权,同时对土地的转让、买卖和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其方法是不同等级规定不同的限额,因此,汉代土地制度是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限田...
: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通过完善农业税政策来调整党、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农业税政策经历了建国初期的分区实施阶段、三大改造后的全国统一阶段。党的农业税政策的变迁,反映了党的农业税轻税特点和稳定农民负担的指导思想,但是,由于农业税政策运作中存在税费混征,附加较重等缺陷,损害了农民利益,阻碍了农业发展。党的农业税政策的历史演变反映了党尊重农民,维护农民权益的不懈努力。
学界一般认为战国田税的征收方式是以顷为单位征收的。①其主要理由有两点:其一,云梦秦简《田律》云:“入顷刍稿,以其授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稿两石。”②这说明秦国刍稿是以顷为单位征收的。其二,认为战国各诸侯国统一以百亩为标准授田,并由此得出田税也是以百亩为单位征收的结论。本人认为上述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 ① 张金光:《试论秦自商鞅变法后的土地制度》....
唐五代“税草”所用量词考释     税草量词             2005/1/26
唐五代税草的量词,除“束”外,还有“围”和“分”。一围等于十束,一束等于十分,一束约为三尺上下。围有大小两种概念,大概念的围即一围等于十束的“围”,小概念的围与束相同,即一围等于一束。由于民间习俗与地方特色,一分也可以称为一把,即“分”与“把”相同或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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