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8 共查到“股息”相关记录8条 . 查询时间(0.057 秒)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之政策优化
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 制度 个人所得税
2018/11/15
财税[2015]101号是财税[2012]85号政策的延续,它体现了国税总局鼓励中国股民长期持股的意愿。但是当前个税差异化制度设计本身存在重大缺陷,势必抑制制度引导效果。本文首先简要回顾了上市公司股息红利个税制度变迁,通过中国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资本利得、股民持股市值分布证明中国股民投机乃上策。然后,基于只能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制度这一假设,本文对财税[2012]85号和财税[20...
对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问题的解析
中小企业 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2015/5/20
本文从持股期限的计算、持股期限不同对应税负高低不同以及持股一年以内未转让的个税如何计算等方面,对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问题进行解析,辅以案例详细介绍差别化个税具体计算与操作方式,同时强调“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股息红利个税规定不同,旨在引起各证券公司、股票托管机构从业人员以及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员工对相关问题的重视。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之优化
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
2015/5/28
财税[2012]85号文件根据投资者持股时间长短给予其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主要目的是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但本文认为该文件的相关政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因此提出了一套更具可行性的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设计,以达到抑制短期炒作、鼓励长期投资的效果。同时,本文也针对大资金投资者转让股权所得进行了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
公司向H股股东派发H股股息如何代扣个人所得税
股东 H股股息 个人所得税
2011/9/19
河南省某H股上市公司近日将向H股股东派发2010年度股息,企业财务人员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应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税金。H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获证监会批准在香港上市,以港币或其他货币认购及买卖的中国内地企业股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 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045号)规定,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的外国企业和外籍 个...
中国企业到香港主板或创业板上市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上市方式,第二种是间接上市方式。其中间接方式包括境外买壳上市和境外造壳上市,由于买壳上市方式基本被禁止,因此间接上市主要以境外造壳上市为主。
对股息红利个税政策的困惑
2007/8/1
2005年6月13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为进一步规范股息红利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2005年6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减免税政策有关执行口径统一为前一通知下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2007/7/24
财税[2005]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股息红利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现将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减免税政策有关执行口径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税[2005]102号文下发之日后(含当日)上市公司实际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
符合上述规定的上市公司,已...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退库的补充通知
2007/7/24
财库[2005]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股息红利税收政策,加强退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