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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知识要闻 理论经济学 水土保持相关记录57条 . 查询时间(0.053 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抓好珠江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有效减少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近日,珠江水利委员会对新建铁路贵阳至南宁客运专线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日前,《海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明确了新时代海河水利委员会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任务、落实举措和责任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流域内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提升水土保持监管人员履职能力,2023年4月17日~18日,松辽水利委员会在吉林省吉林市举办2023年松辽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培训班。
2023年是《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十二周年,适逢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新政新规的出台实施,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围绕“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谱写人与自然和谐新篇章”宣传主题,“线上+线下”多措并举,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意见》,深入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全链条全过程水土保持监管,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珠江水利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研究制订了2023年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印发流域片各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组织实施,明确了流域机构对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年度监管的目标和任务。
2023年3月6日-10日,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颖率调研组赴宜昌、十堰调研水土保持工作,先后查看宜昌市夷陵区观音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黄柏河生态湿地保护工程、沙河综合整治项目、卷桥河湿地公园和十堰市郧阳区华新郧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圩坪河小流域治理项目现场,征求《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建议,要求做好水土保持顶层设计,全面提升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
2023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12周年。为深入广泛推动水土保持法周年宣传活动,河南省水利厅于专门印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十二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水利部门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023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十二周年纪念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淮河水利委员会积极开展宣贯活动。
2023年2月,江西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廖瑞钊赴鹰潭市调研指导水土保持工作,在鹰潭市水利局召开座谈会,并现场指导矿山水土保持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部党组要求,2023年2月10日,水保司党支部联合部水保监测中心、沙棘中心党支部和水规总院、中国水科院部分党员干部,以党支部主题联学方式,再一次组织深入学习《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近日,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深学细研《意见》相关内容,积极谋划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思路。
2023年1月,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正式发布《太湖流域片水土保持公报(2021年)》。这是太湖局首次公开发布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以下简称太湖流域片)的水土保持公报,内容包括2017-2021年太湖流域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2021年太湖流域片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监督、水土流失治理等相关数据。
2022年11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陕西省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省长兼任,成员单位由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等10厅局组成。
2022年12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双碳”目标,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一承担单位,参加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京主持召开的水土保持碳汇作用研究成果线上专家咨询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事后监管,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要求,12月5日至12日,淮河水利委员会克服疫情影响,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首次利用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对安徽省定远县江巷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开展了线上核查,探索了“互联网+监管”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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